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教育事业,随着国民经济的不断发展,教育经费相继逐年增加。 按照党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地区的教育经费多于一般地区。经过剿匪斗争的胜利,完成了土地改革之后,农业生产发展较快,人民生活安定,并逐步提高,为贫下中农子女入学读书 创造了条件。1952年底,南丹县有中学1所,小学135所,教职工257人,学生8301人。成人教 育也有所发展, 大部分村、街都开办了工农夜学班。1958年,在“大跃进”运动中,南丹县 “大办教育”,中小学校数及学生数大幅度增加,中学由原来的3所增加到15所,学生由636 人增加到1503人; 小学由146所增加到262所,学生由11459人增加到15878人,教师增到604 人(其中民办教师由3人增加到171人)。但由于强调师生参加“大办钢铁”以及农业生产劳动, 教学时间大量减少,教育质量下降。1962年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八字方针以后, 教学秩序逐步恢复正常,教学质量有所回升。1965年贯彻实行公办、民办并进的“两条腿走 路”和勤俭办学方针,试行半工半读、半农半读制度,耕读、民办小学和农业中学剧增。
1978年学校开始拨乱反正,各种行之有效 的规章制度得以恢复,教学秩序日趋正常。同年,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方针和 教育部颁发的《全日制中学暂行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及《中学生守则》、《小学生守则》, 到1982年改变公社办高中、生产大队办初中等不切实际的做法,恢复成绩考核及升留级、奖惩等各种规章制度,使南丹县教育沿着正确的轨道稳步发展。
1983年以来,人民政府更加注重办学条件的改善,有计划有步骤地拆旧盖新,至1986年 通过拨款和多渠道集资390多万元(其中干部、群众集资25万元),先后新建钢筋水泥教学楼 27幢, 宿舍楼6幢,修理危房290多处。1988年3月,区人民政府发出《关于抓紧抢修中小学 危房的紧急通知》以后,县委和政府又连续召开各种会议向南丹县发出集资抢修中小学危房的 号召。在县领导的带动下,一场群众性的捐资活动迅速在城乡铺开,按照“三个一点”的原 则, 不到3年时间共筹集到349万多元, 至1989年元月基本完成了抢修中小学危房的任务,1990年底,南丹县共建新钢筋混凝土结构教学楼174栋,砖瓦结构122栋,片石墙结构79栋,土 墙瓦结构372栋,结束了用庙房、仓库作教室的历史,经河池地区行署验收,被评为“抢修 中小学校危房先进县”,授予“人民办教育的壮举”锦旗一面,奖金12万元。
1990年,南丹县有教师进修学校1所,职业中学1所,普通高中1所,初级中学29所,在校 中学生9139人; 小学校134所,教学点345个,在校学生38994人。南丹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 为96.8%,巩固率为98.8%,毕业率为98.1%,普及率为94.7%。此外,扫盲教育也在持续 进行,1989年又在南丹县范围内开展了一次较大规模的扫盲运动,村村寨寨开办扫盲班,13校 兼夜校,一师兼两师,对县境40岁以下文盲、半文盲进行了1500个单字过关教学。1990年底, 有城关镇、大厂镇、车河镇、小场乡、罗富乡、芒场乡、巴定乡分别通过县扫盲验收,南丹县 文盲率降至11.24%,在全区成人教育表彰会上被评为“国际扫盲年扫盲先进县”。解放后教育支出连年递增;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教育投入占南丹县财政收入的比例,年占28.12%(1990年),高年占44.83%(1985年),一般年占34%左右。[18]
2011年,南丹县教育事业十项重点工程和教育体制十项改革试点工作全面推进,学校布局调整、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学生营养改善工程加快实施,职教三年攻坚和“两基”复检工作通过自治区验收。